第172章(2 / 2)
液体滑入喉咙,仿佛也压下了最后一丝不甘。
张镇与李氏对视一眼,彼此眼中忧色稍霁,露出宽慰的笑意。
黛玉又转脸向焦灼不安的刘氏道:“大嫂,你难道甘心自己的陪嫁田,被弟弟抢走贱卖抵债吗?”
刘氏埋头坐着,脸色铁青,皱眉道:“卖都卖了,我还能怎么办?我兄弟前些时候来家里,说欠了五十两赌债难偿,需以田产作抵押,暂抵几日,待他周转开便赎回来。说再不还钱命都没了,只求我画押。我一时心软糊涂,就……事已至此,难道要我死乞白赖地向爹娘再讨一份嫁妆不成?”
就因为她没了陪嫁田,所以才着急给弟弟谋个正经事儿,早日把钱还给她。没了陪嫁田的出息,她在张家如何能直得起腰杆?
“果然如此。”黛玉清冷的声音响起,指尖在桌面上轻轻一点,仿佛叩在无形的律典之上,“大嫂莫慌,此事尚有转圜。其一,依《户律》田宅篇中明训:‘凡盗卖、换易及冒认,若虚钱实契典卖及侵占他人田宅者,田一亩、屋一间以下,笞五十。罪止杖一百、徒三年。’ 令弟此举,未得你真心实意允诺,乃趁你惊惶胁迫画押,更属‘虚钱实契’之‘盗卖’亲姊奁产,为律法所难容。”
她语速平稳,字字清晰,厅中众人屏息凝听,连张文明也忘了喝酒,眼神飘向二儿媳妇。
黛玉继续道:“其二,此契根源乃为抵偿赌债。《大明律》铁律昭昭:‘若豪势之人,不告官司,以私债强夺去人孳畜、产业者,杖八十。’ 赌债本属非法,赌坊中人借此胁迫立契,强夺田产,更是罪上加罪。
嘉靖二年,应天府便有明判:赌徒吴勇以田抵债,债主强立契约,后经府衙勘实,判其契纸作废,田产归还原主,债主反坐强夺之罪,枷号示众。”
刘氏眼中燃起一丝微弱的希冀之光,急切地望着黛玉。
黛玉迎着她的目光,声音沉稳:“其三,亦是顶顶要紧处。价值悬殊,显失公平。二十亩上等水田,依今时市价,少说值银一百二十两。区区五十两赌债,不及半价。
《户律》虽无明言比例,然‘田宅不得交与价值不匹者’乃法理之要旨,亦是官府断案之常情。凭此三条,此契,于大明律法之下,不过废纸一张!纵使插标,亦属强占,断无过户之理。”
张居正霍然起身,斩钉截铁道:“林娘所言句句在理!律法煌煌,岂容宵小践踏!大嫂,此事刻不容缓,明日让我大哥一早便去县衙,寻书吏陈明律条利害!定要赶在钤印过割之前,将此非法之契扼断!”
刘氏怔怔地望着黛玉,又看看挺身而出的张居正,心头百味杂陈。
被她视为眼中钉、肉中刺的弟妹,此刻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清正的光辉,如救世主一般。
她张了张嘴,喉咙哽咽,最终只化作一声带着哭腔的嘶哑:“二弟……弟妹……我……”
黛玉轻轻抬手,止住她语无伦次的感激,温言道:“大嫂不必多言,奁产乃女子安身立命之根本,岂容人轻易夺去?律法昭昭,正是护佑良善、惩处奸邪之利器。
大哥明早速去,当以《户律》、《刑律》相关条款及应天府判例为凭,陈明利害,请县尊做主,勒令归还田契,并严惩恃强胁迫之人。”
张居仁重重一点头,他也是读书人,此时听到弟妹分条析缕的话,心中大定。
三日之后,县衙的朱漆大门内,传出惊堂木震耳欲聋的回响。张居仁持着二弟所拟的状词,当堂陈诉。
县尊阅罢状纸,只觉得条陈清晰、引律精当。听张居仁援引律例侃侃而谈,条分缕析,再看刘氏之弟与那意图捡便宜的买主,面如土色,狡辩无能,还有什么不清楚的。
之后,当刘氏颤抖着双手,从丈夫手中接过那张失而复得、盖着鲜红大印的田契时,仿佛捧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半条性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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